(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湿法作业废水、除尘喷淋、车间保洁废水、生活污水,湿法作业废水、除尘喷淋、车间保洁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其他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 (二)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湿法加工粉尘、打磨粉尘,粘接、补胶、固化、热弯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粘接、补胶、固化均在密闭打磨房内进行,打磨粉尘经水帘除尘后经干式过虑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粘接、补胶、固化废气经负压收集并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热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类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略) (三)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亚克力边角料、石材边角料、泥饼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胶桶、废固化剂桶、废劳保用品、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