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其中能耗指标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落实。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冲洗废水混入雨水管网。严格按照《报告书》确认的废水处理工艺对各类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其中生产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废气吸收废水、经机械格栅后的生活废水通过综合调节池-初沉池-厌氧调整池-UASB反应器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一并经缺氧池-高效好氧池-二沉池处理达到园区接管标准后,通过专用明管排入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储运、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表5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限值要求,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表9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限值要求。废气处理系统应配备备用装置或与生产装置同开同停,规范操作规程,杜绝废气事故性排放。 (四)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要求。 (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暂存库、生产车间、罐区、污水处理区、事故池、污水管道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 (六)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相关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略)〕(略)号)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强化转移过程管理等。生化污泥应依法依规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规范管理,在鉴别结果明确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