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工程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民房现有化粪池收集后通过现有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当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道路清扫、建筑施工等,不外排。陆域施工产生的工程泥浆采用泥浆沉淀池收集并自然干化,不会进入水体。本工程运营期不设服务区、加油站,运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来自桥面径流,正常情况下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扬尘、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尾气和清淤臭气。施工期严格按照《连云港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治理措施,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定期对便道、施工面进行养护,对裸露地面定时洒水,对裸露地面和露天堆放物料采取遮盖防风措施;工程不设置沥青、沥青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全部使用外购的商品沥青和沥青混凝土,尽量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进行摊铺作业,并优化作业条件、提高施工效率,减轻沥青烟气的影响。工程使用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略)-(略))的工程机械和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燃料,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尽量选择扩散条件好的时期开展清淤作业,必要时投洒除臭剂或进行覆盖,可以有效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车辆行驶过程产生的尾气,通过在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草坪相结合的绿化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通行等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 工程通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优化施工场地布局,施工过程中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设置隔声围挡等措施,可有效减轻施工噪声的影响。在运营期,建设单位优先采用低噪声路面工艺和降噪沥青材料并定期进行路面养护,在道路两侧设置乔木、灌木、草坪相结合的绿化体系,减弱噪声传播,同时,道路边界线外(略) m范围内不宜规划或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从源头减轻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拆除垃圾(废塑料、废钢铁、废混凝土)、工程泥浆、废油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挖方优先用于回填;拆除垃圾中的废塑料、废钢铁等由资源回收单位收购后再生利用;钻孔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与沟塘、管涵清淤产生的淤泥通过泥浆沉淀池干化后与弃土、废混凝土等无利用价值的其他拆除垃圾一并运送至指定的工程渣土弃置场统一处理;废油泥妥善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处置。 5.生态环境 严格划定施工占地范围,在边界处设置隔离围挡,严禁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越界造成生态破坏。需要临时开挖的施工区域,在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恢复,不可改变原生境的生态系统结构。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沿线的临时设施,根据设计文件实施绿化工程。施工用砂、石、土等散料应在陆域集中堆存并采取围挡、截水沟、遮盖等防护措施,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入河。工程建成后,沿线公路、路基边坡、坡脚、边沟外用地范围内均植草绿化,两侧建成两条林带。 6.环境风险 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车辆发生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油品泄漏。在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志、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在跨越龙北干渠等重要水体的路段采用封闭式排水和事故排水收集处理系统,用于截留运营期桥面径流和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泄漏的危险物质和事故废水(设置1座(略)立方米的事故池);建成后运营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与当地环境风险应急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