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施工期合理规划堆料场,禁止占用耕地或其他环境敏感区;施工厂区应选择在植被少、距离区域道路较近的场地;施工结束时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范围土地使用功能;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及施工工期,做到分期分区开挖,地表开挖避开暴雨季节,预先修建挡土墙和排洪沟;严格控制运输流失;剥离的表层土采取临时覆盖等防护措施,单独堆放;施工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超范围施工,实行封闭性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和管理;施工围墙景观修饰;施工现场做好排水沟渠;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生态修复。项目穿越静升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及静升镇北庄小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在保护区内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不得设置排污口,不得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施工营地,施工生活垃圾、河道疏浚垃圾等规范处置。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至移动式生态厕所,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排入厕所,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 穿越郭庄泉域范围(不涉及重点泉域范围)临时场地应做好地面防渗,加强施工机械维护,防治施工污废水、漏油等污染孔裂隙地下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落实施工扬尘管理措施,采取加强施工管理、及时洒水,设置临时围挡,土方开挖湿法作业,临时堆放场设遮盖篷遮蔽,避免在大风天气土石施工,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等措施。运输车辆遮盖,物料、渣土等运输车辆出口设置洗车平台,施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甲醇)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IV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或新能源设备。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淤泥全部运至灵石县世昌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回收再利用。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