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本次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选矿废水、毛毯清洗废水、过滤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 选矿废水、毛毯清洗废水、过滤冲洗废水经1#-8#浓密罐+循环水池及9#-(略)#浓密罐+2#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工序,不得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得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进入厂内初期雨水收集池内全部回用于选矿工序,不得外排。 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主要污染物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略)-(略))中旱作标准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得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次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中间物料落料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及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 破碎、筛分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将破碎筛分车间进行封闭,采用湿法破碎工艺,经“集尘罩收集+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二级标准,再经1根(略)m高排气筒外排。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对生产车间实行封闭管理,定期实施雾炮与洒水降尘,保持地面清洁;生产车间、仓库等屋顶加设洒水喷淋设施,对输送带采取密闭措施并降低落差;皮带机头、机尾设置抑尘喷淋;运输车辆设置篷盖,易洒落物料车辆配备防洒设施;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通过合理平面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对进入厂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北侧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4b类标准,东南西侧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浓密罐、三级絮凝沉淀池、压榨区、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钽铌仓库、化验室等。你公司应对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原料、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贮存库内,需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贮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以及污水收集、处理、输送、排放系统等重点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加强重点区域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辐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钽铌精矿产品中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1Bq/g,应按照《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略)-(略))进行贮存,钽铌精矿贮存场所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略)-(略))要求。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并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本项目设置以厂区边界外延(略)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居民楼、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十)“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应按《报告书》和《评估意见》要求,对现有项目升级改造,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十一)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