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实验室A2-1含酸处理检测、实验室A2-2气象色谱检验、实验室A2-1熔炼实验和实验室A2-2熔化拉伸实验废气等。项目实验室A2-1含酸处理检测、实验室A2-1熔炼实验和实验室A2-2熔化拉伸实验废气经通风橱/半密闭负压收集后经3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A2-2气象色谱检验废气经通风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的标准限值。通过采取采取加强作业管理、实验室通风换气等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废水。项目实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采取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纯水制备废水作为清下水直接排放,上述废水须满足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实验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震垫、采取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废弃样品、熔炼实验炉渣、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废弃样品、熔炼实验炉渣、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集中处理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应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项目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5平方米)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5平方米)须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各类试剂在贮存过程中发生泄漏,以及实验作业过程中遇明火引发火灾进而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略)—(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为防止泄漏,地面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6.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项目用地边界外延(略)m,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