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立中轻合金汽车部件(安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主要建设内容:(略)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本项目属于有色金属铸造(C(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略))行业,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略)吨及以上,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
2. 项目环评单位六安方青森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略)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略)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 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位于安徽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教路以西、隐贤路以北,属于开发区的备用地范围,由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代管。根据项目投资协议书,开发区管委会允许项目落地,选址合理可行。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中所列“有色合金特种铸造工艺铸件,高强钢锻件,耐高温、耐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等高性能轻量化新材料铸件”,为鼓励类项目。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属于鼓励入园类项目。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略)
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污染源 | 污染工序 | 污染物 | 废气治理措施 | |
熔化 | 熔化工序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低氮燃烧技术+碱液喷淋+布袋除尘+(略)m排气筒(DA(略))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 |
天然气燃烧 |
糗灰 | 糗灰工序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略)m排气筒(DA(略)) |
天然气加热炉 | 旋压工序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略)m排气筒(DA(略)) |
热处理工序 |
模具预热工序 |
喷砂 | 喷砂工序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略)m排气筒(DA(略)) |
抛丸 | 抛丸工序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略)m排气筒(DA(略)) |
去毛刺 | 去毛刺工序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略)m排气筒(DA(略)) |
酸洗 | 酸洗工序 | 硫酸雾、氟化物 | 碱液喷淋+(略)m排气筒(DA(略))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喷粉房 | 喷粉 | 颗粒物 | 旋风+滤芯除尘器+(略)m排气筒(DA(略))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 |
喷漆房 | 喷底漆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水帘+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TO+(略)m排气筒(DA(略))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非甲烷总烃及二甲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略) |
喷漆固化房 | 喷漆烘干 |
喷粉固化房 | 喷粉固化 |
RTO | 天然气燃烧 |
2.废水:(略)
3.噪声:(略)
4.固体废物:(略)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略)
6.环境风险:(略)
7.总量指标:(略)
三、环评总体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当地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只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环境管理,认真对待和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时”,环境影响角度来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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