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含铬废气经1套“格网凝聚回收+还原吸收塔”处理后经(略)m高DA(略)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经2套“二级碱液吸收塔”处理后经(略)m高DA(略)、DA(略)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预处理后经(略)m高DA(略)排气筒排放,抛光打磨废气经“水幕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经(略)m高DA(略)排气筒排放。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铬酸雾、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相应排放限值,颗粒物可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相应排放限值。 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到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相应排放限值。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铬酸雾、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颗粒物可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相应排放限值。 2、废水 本次建设项目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等。废水经分类收集后接入海陵区金属表面处理中心分质处理,达标后接管至九龙污水处理厂二期深度处理,尾水达标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槽液、废滤芯、废矿物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膜组件、不合格产品、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委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固废实现零排放。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电镀线、风机等机械设备,通过采取外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厂区绿化隔离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在项目噪声源影响下,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不属于地下水和土壤敏感区域,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