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汽车尾气、油烟废气应采取洒水抑尘、安装洗车设施、油烟净化器净化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中标准;施工期含油废水经沉淀、除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内道路喷洒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养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养护,不外排,施工场地采取防渗措施,避免废物污染地下水;施工期噪声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减少施工交通噪声等措施,噪声排放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表1排放限值;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工程弃渣到指定地点堆存,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其中废混凝土、废石料等用于场内道路铺设,废金属、废木料、废纸、塑料卖给当地废品回收站,不能利用的废物收集后统一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期危险废物定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区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屋顶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标准。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排至周边水体,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站内绿化用水综合利用,不外排;运营期废变压油等及时收集管理,防止废油直接进入土壤,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采用低噪声组件,并设置全封闭控制室和减噪隔声门,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降低噪声产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由业主桶装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建设;危废处置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标准。 (六)加强环境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采取制定的生态恢复补偿措施、临时用地生态恢复措施、植物保护措施、动物保护措施等措施,最大程度保护评价区植被和使其范围内的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不受到破坏。运营期应对植物、动物、鸟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按计划进行监测。企业应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