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石景山发改(核)〔(略)〕(略)号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准国网北京石景山供电公司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北I区(略)-(略)地块电力接入工程的请示》(京电发展〔(略)〕(略)号)及《关于申请核准国网北京石景山供电公司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北I区(略)-(略)地块电力接入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物资〔(略)〕(略)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输变电工程设备及线路安装类工程有关意见的函》(京规自函〔(略)〕(略)号)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国网北京石景山供电公司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北I区(略)-(略)地块电力接入工程。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单位:(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略)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划、土地、环保等规定,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及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略)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略)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略)月(略)日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略)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