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施工,尽量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土石方开挖及时送至填方处,并压实。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和清扫的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施工在靠近敏感点的厂界设置围墙或防尘网,合理设置施工营地和施工材料堆场。施工营地和施工材料堆场远离项目周边居民点。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硬化工作,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和预防水土流失。运输车辆不应装载过满,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控制车辆行驶速度,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确保施工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简易流动厕所收集后用作周边农田农肥,不外排。管道工程泥浆水、设备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管道试压废水用作施工场地降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围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平衡,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的建筑垃圾(失效的灰砂、混凝土、碎砖瓦砾、建材加工废料等),送往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用桶装或袋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部分供水管线涉及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期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他们的保护意识,同时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对生态造成破坏。供水管线施工在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时,根据地形条件及工程实际,采取镇墩跨越,加大档距,减小植被破坏量,不允许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砍伐通道,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严禁施工场地进入生态红线保护的范围内,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临时预制场地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处理,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与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维护。 6.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 供水线路经过公益林、天然林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减少对公益林、天然林的破坏。同时优化施工设计,减少占用林地,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除征地范围内禁止另行增加临时占地。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送工程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对于林地占地范围内的林木砍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林木砍伐相关手续,并缴纳林木砍伐补偿费用。在林区内施工时,尽量避开砍伐乔、灌木,并严格控制砍伐范围。基础开挖使用人工开挖为主小型便携式机械开挖为辅的方式,控制施工开挖量,减少对场地周围植被的破坏。施工时尽量维护自然地形、地貌,减少开挖土方量。 7.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供水管网跨越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禁止超出施工范围,除征地范围内禁止另行增加临时占地,减少对保护区不必要的破坏。施工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堆放弃土、弃渣,禁止向坝王河内丢弃建筑垃圾,排放废水等污染物。禁止携带外来生物进入资源保护区内,施工期结束后,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减小对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净水厂污泥清运、干化过程产生的恶臭。通过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加强水厂厂区绿化,尽量减少污泥贮存时间,及时清运,密闭运输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二级标准,氨、硫化氢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拟建化粪池收集处理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反冲洗废水部分作为原水回用,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除尘。污泥沉淀后排出上清液回用于生产。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必须基础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加强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相关要求收集后,妥善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鼓风机等设备营产生的噪声,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运营期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净水厂产生的污泥,经干化处理后定期清运至合法渣场。使用聚合氯化铝和食品级碳酸钠等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药剂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项主要为储药间、废机油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