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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昭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昭环委办〔(略)〕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整改方案,目前编号为((略)-(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整改情况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为(略)-(略)问题,问题描述昭通市昭阳区上报收购农膜(略)吨,实际有(略)吨为估算值;彝良县上报收购农膜(略)吨,实际有(略)吨为估算值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略)年6月底前,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配合,针对督察反馈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有关干部进行教育批评,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彝良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已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各分管领导要引以为戒,严格对各自分管工作审核把关。同时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加强农膜使用与回收业务学习,严格执行数据审核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略)年(略)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工科局配合,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农用薄膜残留监测试点或专项调查。1、开展农膜使用回收调查工作,在全县(略)个乡镇(街道)范围内建立(略)个农膜使用回收调查点开展了农膜使用回收情况调查。2、开展残膜监测点调查,在彝良县龙街乡、奎香乡、树林乡,选取3个采样点地块开展农田地膜残留量检测工作。
(三)健全完善我县农膜使用回收处置数据统计体系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工科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配合,健全完善农膜使用处置数据统计体系,举一反三开展数据核实校正工作,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农膜使用处置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彝良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农膜使用回收处置数据调查统计工作方案》,对全县(略)个乡镇业务人员进行农膜使用回收处置数据调查统计工作业务培训,要求县、乡、村相关统计工作人员按照农膜统计范围、统计内容、统计具体方法及步骤全面开展统计,做好数据核实校正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正开展自查自验,准备申请市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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