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室验室地面/桌面清洗废水,经共用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结论,废水总排放口处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略)/ (略)-(略))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本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因子为颗粒物、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氨、臭气浓度)经密闭实验室内通风橱负压集中收集后经一套高温布袋除尘器+碱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1根(略)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P1排气筒颗粒物、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相应标准限值。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均置于室内,主要来自球磨机、粉碎机、真空泵等实验设备及环保风机等设备噪声。室内实验设备通过设备合理布局,同时经建筑物墙体屏蔽(钢混结构)等措施,环保风机设基础减振、软连接,本项目建设后南侧、北侧厂界噪声满足GB(略)-(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有毒有害试剂瓶、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器皿清洗废水、沾染废物、废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过滤棉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喷淋废水产生后直接由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定期交城市管理部门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略)-(略))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低,落实本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