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优化并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排水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化验室排水、碱喷淋塔排水以及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项目各车间相关工艺点冷却采用循环水间接冷却方式,项目设置2套(略)m3/h 循环水冷却系统、对碳化产品冷却,使冷却系统采用间接冷却,冷却水不与半成品直接接触。化验室排水,项目产品质量检测设备需采用自来水清洗,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单独收集送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碱喷淋塔排水,碳化尾气末段采用喷淋洗气塔,喷淋系统排水暂时按危废送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用水(含化粪池),经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台商工业园污水厂)处理。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原料备料环节中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覆膜式袋式除尘器 ”处理后,经(略)m 高排气筒DA(略)排放;干燥碳化废气环节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直燃式焚烧炉+喷淋塔 ”处理,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后处理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导热油炉燃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化验检验废气经DSG干式吸附塔处理后,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为降低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或加消声器,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措施,降噪后的各噪声源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噪声昼夜预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其中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同时做好“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措施,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性质待确定固废,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略).7-(略))中要求鉴定类别后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储存、处置应符合GB(略)的相关要求;属于危险废物的,其储存应符合HJ(略) 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统一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项目划分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 (六)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