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你公司应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其中能耗指标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落实。不断加强工艺技术革新,如存在优于含甲苯的溶剂型胶粘剂、溶剂型油墨的原料应及时进行替代。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运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储运、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中,甲醇及RTO焚烧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调胶、涂布、烘干、危废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从严执行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相应标准限值;甲苯、酚类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相应标准限值;乙酸酯类(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环己酮、2-丁酮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相应标准限值;热风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相应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苯系物(甲苯)厂界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相应标准限值;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厂界外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标准;臭气浓度厂界外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厂房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标准。废气处理系统应配备备用装置或与生产装置同开同停,规范操作规程,杜绝废气事故性排放。 (四)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调胶间和涂布区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 (六)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相关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略)〕(略)号)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强化转移过程管理等。 公众参与情况:(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