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喷涂废气(含调漆、喷漆及晾干工序)。下料、焊接、抛丸粉尘经由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由“大旋风+转翼式脉冲滤芯回收系统”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涂废气经“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略) 2.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淮河。 生活污水排放执行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中三级标准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铣床、喷塑流水线、喷漆流水线、空气压缩机、风机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各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略) 5.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润滑油、乳化液;产生的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喷枪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发生泄漏可能会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场所为维修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水性漆房等位置。通过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施可用有效。废气处理设施每日巡检,进行例行监测。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配备足够事故应急物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综合环境风险评价,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