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曹妃甸(略)-1/3/5油田综合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海油安〔(略)〕(略)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该项目拟新建1座中心处理平台(CFD(略)-1CEPM);新建1座井口平台(CFD(略)-3/5WHPN),布设(略)个井槽,先期开发(略)口生产井,预留7口井;新铺设2条海底混输管道(CFD(略)-3/5WHPC至CFD(略)-3/5WHPN长度约1.(略)千米、CFD(略)-3/5WHPN至CFD(略)-1CEPM长度约4.(略)千米)、1条海底电缆(CFD(略)-1CEPM至CFD(略)-3/5WHPN长度约4.(略)千米);在CFD(略)-1CEPJ平台实施7口调整井(5口涉及侧钻),CFD(略)-1WGPA平台实施3口调整井(均不涉及侧钻);同时,对依托的CFD(略)-1WGPA、CFD(略)-1CEPJ、CFD(略)-3/5WHPC、CFD(略)-1EPP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略)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非油层段水基钻井液和钻屑经检测达标后排海,其他钻井液和钻屑应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平台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海,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运回陆地处理。运营期含油生产水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船舶含油污水铅封后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船舶产生的各类垃圾、生活污水应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略)-(略))处理处置。
(二)严格执行钻井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加强随钻监测,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统。
(三)加强海底管道管理和维护。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缆交越处悬空。定期对海底管道进行全面检查,防止管道因腐蚀或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泄漏。
(四)切实落实溢油应急措施。对现有溢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将本项目纳入其中,并报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备案。发生溢油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规定立即报告海河北海局,并视情况及时通报河北省渔业、海事部门和河北海警局。
(五)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钻井液和钻屑的排放速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海底管缆挖沟作业应避开白姑鱼、蓝点马鲛、银鲳的产卵盛期(5月至6月),最大限度减轻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海河北海局负责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书送海河北海局,并及时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报海河北海局备案。
生态环境部
(略)年(略)月(略)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略)年(略)月(略)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