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山市校地共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校地共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 (略) 年 (略) 月(略) 日(共 5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地 址:(略)
听证告知:(略)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略)
(五)项目概况:(略)
项目总投资 (略).(略)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略).(略)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0.(略)%。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落实 “十必须”“十不准” 要求,设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装置,对土石方、建材采取覆盖措施,湿法作业抑制扬尘,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运营期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经治理达标后由屋顶排气筒达标排放;定期维护治理设施,确保处理效率。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校内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废水前三次清洗水作为危废收集,其余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最终进入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3.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略):(略)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指定堆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土石方全部回填。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垃圾房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吸附介质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专用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按要求分类处置。
5.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实验室、化学品库等重点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 + 环氧树脂漆 + 托盘防渗,渗透系数≤1.0×(略)-(略)cm/s;垃圾房等一般防渗区满足 Mb≥1.5m、K≤1×(略)-7cm/s 要求;其他区域做地面硬化处理,防止污染物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及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对项目区内峨眉河支流实施河岸带修复,建立水质保护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规范化学试剂储存、使用和运输,配备消防设施及应急物资,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维护,确保稳定运行。
7.严格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设专人负责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建立污染源档案和环保统计台账,落实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废气、废水、噪声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师生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