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文件的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江苏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雷达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略)
建设性质:(略)
建设地点:(略)
项目概况:(略)
建设内容:
常州市新北区常州国家基本气象站院内新建1套移动式方舱和1套毫米波云雷达系统;连云港市灌南县李集镇大杨村(北六塘河南岸)新建1套X波段相控阵雷达系统;淮安市涟水县朱码街道江苏涟水农产品批发市场北侧约(略)m,新建1套移动式方舱、1套毫米波云雷达系统和1套X波段相控阵雷达;盐城市响水县东风居委会响水县气象局院内南角新建1套移动式方舱、1套毫米波云雷达系统和1套X波段相控阵雷达。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信函地址:(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电磁辐射、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略)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http:(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略)
七、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江苏省气候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