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2、罐区硝酸罐、氨水罐、盐酸罐分别对应三套水喷淋处理后通过 1 根 (略)m 排气筒 DA(略) 排放;污水站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略)m排气筒 DA(略) 排放;干燥、研磨、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3根 (略)m 排气筒DA(略)、DA(略)、DA(略) 排放。有组织乙醇从严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略) (DB(略)/(略).7-(略))表 1VOCs 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限值要求;储罐区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 2 二级限值要求;储罐区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 1 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车间有组织颗粒物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重 点控制区浓度限值,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二级限值要求;污水站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 2 要求。厂界乙醇无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略) 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限值,污水站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略)-(略))表1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略) 3、新建1座(略)m3 /d 污水处理站,采取“混凝沉淀+预酸化+两级 AO+沉淀净化”处理工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 4 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4、一般固废废果渣、废珍珠岩、污水站污泥外售利用;一般固废废树脂、废反渗透膜委托利用;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机油 HW(略)((略)-(略)-(略))、 废机油桶 HW(略)((略)-(略)-(略))、实验室废液 HW(略)((略)-(略)-(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加强环境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