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燃烧废气,检测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天然气通过低氮燃烧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检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通过SDG干式吸附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除臭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蒸汽发生器废气颗粒物、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略)mg/m3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氨、硫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氮氧化物(硝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废水、洗瓶废水、器具清洗废水、保洁废水、工作服清洁废水等。器具清洗、洗瓶、保洁、洗衣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废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蚌埠市第四(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外排废水满足蚌埠市第四(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各厂界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物(外包)、废过滤膜、废过滤器,收集后外售。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包装瓶、检验废物(废液)、不合格品、污泥、废活性炭、废吸附剂、清洗废液、废紫光灯管(消毒灯)、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配备足够事故应急物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开发区内重要环境风险源的管控,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与监测,落实区域环境管理要求。做好开发区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识别与管控,确保事故废水与外环境有效隔离、及时处置。综合环境风险评价,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