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所。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地表开挖、燃油机械废气排放,施工期建筑材料运输、露天堆放、装卸造成的扬尘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需采取合理组织施工,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采取湿润喷洒;及时将废弃泥土、建筑材料弃渣清运至指定地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运输方式;设置围挡,硬化施工场地和道路等措施以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主要为当地居民,生活污水依托区域居民房屋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清掏做农肥。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移动式搅拌机冲洗废水、淤泥干化场渗滤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基坑废水是降水、渗水等汇集在基坑内的积水,通过投加絮凝剂静置后回用混凝土砂浆搅拌、养护和场地洒水抑尘等。本工程采用河床内导流施工,即分期导流,用围堰先后分段围护部分河床,开放另一部分河床,河水通过预留的被束窄的开放河床,导向下游。在距离较近的十字乡沙戈村龙洞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略)m处设置全断面无纺布防污屏,高度依据施工期水位确定,底部配重固定防止冲刷移位;并且在上游河段及下游河段治理终点下游(略)m处设置拦污网,拦截施工产生的泥沙及杂物。 (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取优化施工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将高频振动器改成低频率振动器或使用隔振机座施工等措施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夜间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应限速行驶,禁鸣高音喇叭,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土石方弃渣(含清淤淤泥)全部运输至贵安高速扩容工程十标项目九甲村弃渣场堆存;施工过程中各施工点剩余的少量建筑材料以及拆除的拦河坝混凝土坝体等作为河道沿线建设护岸、护坡时底部填方使用;本项目所有机械、车辆均不在施工区内进行维修,因此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产生。本项目不设置临时危废暂存间。 (六)加强环境管理。陆生植被防治措施为控制占地范围及施工边界,禁止越界线施工,及时进行土石弃渣处理和植被恢复,尽量减少占地;对施工场地内可以保留的高大乔木采取围挡保护措施。陆生动物防治措施为对临时施工用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禁止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的生息繁衍场所和生存条件。水生生态防治措施为控制施工边界,禁止越界施工,施工时按设置的施工导流措施进行施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