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在进行盐城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地点:(略)
工程概况:(略)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环评机构
(2)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3)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并附报告的征求意见稿
(5)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主要工程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海洋、噪声、电磁等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所在海域环境质量的意见,认为目前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对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的意见或建议,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对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邮件、电话联系等形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征求公众意见表格,见中国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表:
http:(略)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
公示日期:(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