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重金属废水经重金属零排放中心处理后回用于阳极氧化工序,不外排;湿抛废水经湿抛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湿抛工序,不外排;循环冷却浓水、锅炉排水、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废气治理设施,化抛后第一道水洗水经亚美浓缩系统处理后,废酸委托危废单位处置,不外排。综合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盐城市同祺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执行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CNC加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UV点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中相应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中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中相关标准。根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运营期CNC加工废气经半密闭收集采用(略)套油雾洗涤塔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现有(略)米高G1#至G6#排气筒排放;点胶、UV点胶擦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2套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略)米高G(略)#排气筒排放。 3、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值。 4、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5、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中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略)〕(略)号)中的有关规定,同时应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略)〕(略)号)中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