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安经济开发区新安大道以东,长淮路以南,西湖路以西, 山源路以北,项目新建一栋综合楼和三栋厂房,新建白色家电背光模组生产线3条,新增全自动复合线,A(略)自动检测等设备:(略)
二、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安经济开发区新安大道以东,长淮路以南,西湖路以西,山源路以北,属于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东部组团,本项目主要进行白色家电背光模组、光学膜、导光板、发泡硅胶等产品的生产,属于 C(略)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及 C(略)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经对照,本项目白色家电背光模组产品属于规划中的“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光学膜、导光板、发泡硅胶等产品不属于规划中的“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主导产业,同时也不属于规划中的限制、禁止类项目,视为允许类。本项目属于招商引资项目,已于(略)年4月(略)日经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略)
三、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进行白色家电背光模组、光学膜、导光板、发泡硅胶等产品的生产,属于 C(略)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及 C(略)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视为允许类;并且
本项目已于(略)年4月(略)日经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略)
综上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四、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期的冲洗废水、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等。对于施工中的冲洗废水,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废水经沉淀、隔油后,仍可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或用于场地抑尘,实现零排放,这样既节约了水资源,又减轻了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产生的风蚀扬尘等。施工扬尘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略)
(3)噪声
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移动式声屏障,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布置在场区的中部;固定声源设立隔声房。严格执行GB(略)-(略)《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当地政府有关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规定,避免施工过程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
(4)固废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废渣土、废混凝土、废沙石、钢筋头、废木料等,全部回收利用,剩余建筑垃圾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放,施工挖掘产生的废土方(渣土)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和市容局渣土办联系外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集中处置。施工渣土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条例和规定,渣土运输车辆应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路线进出施工场地,沿途应注意保持道路的清洁,应尽量减少装土过满、车辆颠簸等造成的渣土倾撒。
五、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间接冷却废水一同接入市政污水官网,其主要污染物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及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后,再进入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焊接组装、裁切、成型抛光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加装软帘)收集后通过一套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涂胶、打胶、熔融挤出、热压、激光打点废气经集气罩(加装软帘)收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配料投料、开炼、压延废气经集气罩(加装软帘)收集,硫化、发泡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同一套布袋除尘器+UV 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封闭等措施,减轻噪声排放,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相关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废塑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相关要求; 废活性炭等危险固体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 相关要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要求发泡硅胶车间、AB 胶涂胶区、液态物料暂存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略)-(略)),防渗要求:(略)-7cm/s,或参照 GB(略) 执行。危废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略)-7cm/s),或至少 2 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略) -(略)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厂区其他非污染防治区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水泥硬化措施。
综上所述,光机模组及核心光学器件生产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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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