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屠宰废水、分割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物除臭喷淋塔废水、消毒池排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电蒸汽炉排水及纯水制备水浓水回用于洗车,不外排。屠宰废水、分割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除臭喷淋塔废水、消毒池排水、设备清洗水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略)Cr、BOD5、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等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中三级标准限值及万载县株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从严值后,再经污水管网排入万载县株潭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锦江。 本项目废水总量控制要求:(略)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为待宰圈恶臭废气、屠宰车间恶臭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固废堆放场所恶臭废气、运输过程中的恶臭废气等。 待宰圈废气经一套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要求。 屠宰车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收集后经一套生物除臭设施(TA(略))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经一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套生物除臭设施处理,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待宰圈、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区域未收集到的废气以及固废堆放场所恶臭废气、运输过程中的恶臭废气等。通过对待宰圈以及污水站部分设施密闭,待宰圈固液分离,各产臭单元定期冲洗,喷洒除臭液,加强清洁,及时清理固废转运区,合理规划物料转运次数及最大贮存量,并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有组织外排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略)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平面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待宰圈、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均需设置(略)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