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工艺废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定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地面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废水收集后返回浸出槽回用,不得外排;废气治理废水定期更换回用于碳酸钠溶液的配置,不得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定排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工艺废水冷凝水经冷凝水池收集后,一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部分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由管道送入上游企业卤水项目的球磨浸出等工序(若遇到上游企业停产情况,也可作为清净下水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其中铊在车间排口执行江西省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经园区管网排入江西万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A排放标准。 厂区排放口全厂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2t/a、0.(略)t/a。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本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氨氮的环境排入量为0.(略)t/a、0.(略)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包括粉碎筛分废气、投料、酸浸废气、干燥废气、粉碎、包装废气、脱碳废气、实验室废气等有组织废气,以及生产车间未收集的粉碎筛分废气、投料、酸浸废气、脱碳废气、实验室废气等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粉碎筛分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投料、酸浸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干燥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脱碳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一级碱液喷淋”处理; 粉碎、包装废气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外排废气主要污染物硫酸雾、TSP均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生产车间未收集的粉碎筛分废气、投料、酸浸废气、脱碳废气、实验室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TSP。通过生产时在密闭槽中进行,加强生产设备和集气管道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5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TSP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平面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和环境监测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你公司应按要求在厂区内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施。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本项目锂电破碎车间、硫酸锂车间、碳酸锂车间、研发中心、原料罐区各设置(略)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要求,对现有项目进行提升改造,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对现有问题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