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改扩建工程的废水主要包括冷却系统定排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及初期雨水等。 冷却系统定排水作为车辆清洗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与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略)-(略))“表1 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中的“旱地作物”要求后用作厂区绿化,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外环境,后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外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包括受料斗上料粉尘、粗破粉尘、烘干废气、粉碎段上料斗落料粉尘(针状焦)、磨粉粉尘(针状焦)、整形粉尘(针状焦)、搅拌机上料斗落料粉尘(石油焦及针状焦半成品)及搅拌粉尘(石油焦及针状焦半成品)、粉碎段上料斗落料粉尘(石油焦)、磨粉粉尘(石油焦)、整形粉尘(石油焦)、二次整形段上料斗落料粉尘(石油焦及针状焦)、二次整形粉尘(石油焦及针状焦)、搅拌机上料斗落料粉尘(石油焦及针状焦产品)及搅拌粉尘(石油焦及针状焦产品)、包覆造粒废气等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碳黑尘)、苯并[a]芘(熔炼、浸涂)、SO2、NOx、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应通过采用密闭装置,采用负压抽吸,气力输送物料,加强车间地面及设备保洁,及时清理固废转运区,合理规划物料转运次数及最大贮存量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碳黑尘)、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置,对生产设备进行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烘干车间、6#包覆造粒车间及2#磨粉车间均设置(略)m、1#磨粉车间设置(略)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九)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要求,对现有项目进行提升改造,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