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行审发〔(略)〕(略)号
延安市安塞区财政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延安市安塞区招安镇李家沟村陈家湾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批复的申请》(塞财发〔(略)〕(略)号)已收悉。为切实解决招安镇李家沟村村民出行难问题,促进沿线经济快速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延安市安塞区招安镇李家沟村陈家湾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
延安市安塞区招安镇李家沟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改建水泥混凝土面层道路2.(略)km,其中主线起点位于招安镇李家沟村,终点位于李家沟村陈家湾,路线全长2.(略)km;支线起点位于主线K2+(略)左侧,终点位于李家沟村陈家湾,路线全长0.(略)km。项目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Ⅱ类),设计速度为(略)km/h,路基宽度为5.5-4.5m,路面宽度为4.5-3.5m,新建涵洞7个。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略).(略)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略).(略)万元,预备费(略).(略)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请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内容和标准开展下阶段工作,加强全过程投资控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资金,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复的概算范围内。
项目代码:(略)
延安市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