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尾气和底泥恶臭。 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开挖、车辆运输、物料堆存装卸、围堰拆除、老闸拆除等几个方面会产生扬尘。可以通过砂石料集中堆放并进行覆盖防尘,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清扫等,对老闸拆除废渣进行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等措施来有效抑制扬尘;通过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确保燃油机械良好工作状态,做好交通疏导等措施来降低燃油尾气;尽量缩短底泥开挖作业时间,在河道沿岸设置围挡,底泥运输车辆封闭等措施来抑制底泥恶臭扩散。施工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标准,底泥恶臭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二级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略) 基坑排水主要污染物为SS,利用排水沟、截水沟、集水坑和排水泵将基坑排水沉淀后排放至河道;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宿城街道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机械清洗等;尽量减少围堰施工等施工作业对水的扰动。施工过程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D标准。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废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略))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通过尽量避免夜间和午间施工;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做好维护保养;采取隔声、减振、降噪处理,设置围挡和隔声屏障;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做好交通疏导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影响,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启闭机噪声。通过设置隔声门和隔声窗,安装吸声材料;设备加装减振垫、隔音棉等;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东侧和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西侧和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1类。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弃渣、隔油池含油污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优先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可用于施工道路建设或就近填洼或外运至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合规处置;弃土、弃渣分别运至弃土区、弃渣区由协议单位妥善处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运至临时堆土区;隔油池含油污泥、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