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福州市永福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樟水利〔(略)〕(略)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灌溉条件、促进灌区农业经济发展,助力振兴乡村,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福州市永福中型灌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项目单位:(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设计灌溉面积(略).(略)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山塘清淤改造工程、陂坝工程、泵站工程、渠道工程和智慧水利工程。其中现状山塘清淤改造(略)座,新建或加固改造陂坝工程(略)座,新建或加固改造泵站工程(略)座;新建或改造加固骨干渠(管)道工程(略)条(略).(略)km,配套新建渠系建筑物(略)处;新建智慧灌区工程1项。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略).(略)万元、建设征地补偿费(略).(略)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略).(略)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略).(略)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略).(略)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及永泰县财政资金等渠道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略)
七、招标事项
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永泰县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按规定权限向水利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略)月(略)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