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环境问题 (一)施工期 施工期对环境要素的影响主要是场地施工扬尘、车辆尾气、施工作业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排放。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影响较小,通过相关防治措施控制及管理,其影响是暂时。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略) 2.废水:(略) 3.噪声:(略) 4.固体废物:(略) 5.环境风险:(略) 二、拟采取的措施 1.项目拟建线路距三沙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较近,施工期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饮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牵张场、施工料场、开辟新的施工临时道路。 2.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雨季施工,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塔基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植被破坏,临时堆土场、材料堆放场等应远离水体布置,并对堆土场、材料堆放场等进行拦挡和遮盖,避免雨水冲刷影响周边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植被。应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施工围挡,减少粉尘扩散;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喷淋,防止扬尘。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作业时间,依法限制午间、夜间施工。施工挖填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于不能平衡的弃土运至政府指定弃置点或其他建设项目进行综合利用。 3.加强变电站内主变压器等设备的运行管理,防止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高噪声。 4.变电站产生的废旧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应符合国家、福建省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5.变电站内新建一座事故油池,并确保集油管道与事故油池有效连接,事故油池具备防渗和油水分离功能,且容积能满足变电站事故油排放的要求。 6.线路架空高度应按照《(略)kV-(略)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略)-(略))相关规定要求,满足导线与建筑物的净空距离要求。线路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向有关部门申请划定电力保护区,确保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线路塔杆应按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装置,做好附近居民的安全宣传。应加强变电站电气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减小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