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扬尘防控“6个(略)%+2”要求,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2. 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化粪池(略)m3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喷淋除尘器废水循环沉淀池((略)m3) 收集沉淀,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 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装卸、堆存和断料破片拉丝环节产生颗粒物,经三面围挡+顶棚设计,同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无组织相关要求;生物质燃料燃烧烟气,烘干、制棒废气,炭化热解可燃气,经密闭收集管道+水喷淋+除湿器+袋式除尘+(略)m 高排气筒(DA(略))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略)〕6 号)中相关要求;烘干房生物质燃料废气,经密闭收集管道+袋式除尘+(略)m 高排气筒(DA(略)),需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略)〕6 号)中相关要求;削尖抛光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略)m 高排气筒(DA(略))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 4.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危化品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水喷淋除尘器 沉淀污泥、炉渣、不合格品、边角料、废竹屑、竹醋液和竹焦油等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相关规定要求,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 5.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要求。 6. 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及《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防腐措施。按要求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并定期监测水质。一旦发现水质异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7.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制定并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与应急事故池,确保非正常工况及事故状态下,污(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制定、备案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8. 加强污染源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重点做好二噁英和重金属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和最新环保要求及时优化完善工艺设备和环保措施。按规定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9.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