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行审发〔(略)〕(略)号
化子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安塞区化子坪镇芦草砭行政村(略)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立项的申请》(化政发〔(略)〕(略)号)已收悉。为有效解决化子坪镇芦草砭村群众出行难问题,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塞区化子坪镇芦草砭行政村(略)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
安塞区化子坪镇芦草砭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侧铺砖硬化道路(略)米,道路红线宽度5米,路面宽度3.5米,配套建设水泥路肩(略)米、砖砌排水沟(略)米、石砌护坡(略).5立方米,敷设DN(略)mmHDPE波纹管约(略)米;道路起点位于中周河村,途经张崾岘、刘家湾、杨家沟,终点止于前周河村。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略)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略)万元,区财政列支(略)万元。
该项目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就业,预计带动(略)人就近就地就业,计划发放劳务报酬(略).(略)万元,占中央投资的(略).(略)%,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
项目代码:(略)
延安市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