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有为MVR冷凝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水、园区蒸汽冷凝水、废气处理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 本项目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冷却循环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园区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冷却塔补水,不外排;MVR冷凝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至园区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浓水直接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至园区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废气处理废水、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初期雨水经“中和沉淀+除铊除氟处理装置”(处理规模:(略)3/h)处理;以上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至园区污水管网,再排入宜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A标准(其中COD 提高标准执行COD≤(略)mg/L,TP 提高标准执行TP≤0.(略)mg/L,氨氮提高标准执行NH3-N≤2.5mg/L),尾水排入渥江再汇入袁河。 车间废水排口设置在除铊除氟处理装置排口,车间或生产设施排口废水中铊满足江西省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标准,总铍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中pH、CODcr、SS、氨氮、氟化物、石油类、总磷、总铊、总铍、全盐量、BOD5等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及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未包含因子执行宜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溶料废气、浓缩前调pH废气、碳酸锂干燥粉碎混料包装废气、碳酸铯干燥包装废气、萃取废气、食堂油烟等有组织废气,及车间未收集到的废气、投料粉尘、硫酸储罐大小呼吸气等无组织废气。 溶料废气、浓缩前调pH废气、碳酸锂干燥粉碎混料包装废气、碳酸铯干燥包装废气、萃取废气,经处理后的大气主要污染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及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相关排放标准。本项目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标准。 本项目应通过采取加强各类废气集气管道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及修改单中表5标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平面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生产车间、硫酸储罐区、车间二、干燥车间各需设置(略)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九)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要求,对现有项目进行提升改造,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