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边界设置围挡;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利用仓库、封闭堆场等形式贮存;材料堆场远离居住区设置,应做好严密遮盖;施工剥离的表土按照要求在表土临时堆放场存放,并对表土堆置区裸露堆土采取密目网覆盖措施;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防止撒漏;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喷淋、冲洗。施工区周界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加强施工废水管理。施工场地内设置截水沟、隔油池、沉淀池,截水沟布置在材料堆场的下游,截留施工场地内的雨水径流和冲洗水,引入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砂石料冲洗废水、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等应采用隔油、沉淀等方式收集处理,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的冲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居民民房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车辆、机械要定时检修,严格控制含油污水污染周围水体。 3.对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附带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场地和同一时间使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加快项目的施工建设,尽可能缩短施工期;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前应办理夜间施工相关手续,并进行公告。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规定的噪声排放限值。 4.分类规范处置工程拆迁建筑垃圾、建设过程中的弃土及生活垃圾等。合理调配工程土石方,剥离的表土按照要求在表土临时堆放场存放,并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拆迁建筑垃圾、工程弃土清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合理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承包商按时清理。 5.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面积,以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施工结束后互通工程区对路基边坡、绿化带等进行土地平整、回覆表土,边坡采用植草灌护坡、方格骨架植草防护,路侧、边坡、绿化带等可绿化区域采用铺草皮、撒播草籽、种植乔灌草进行绿化。对临时占地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二)营运期 1.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加强路面养护,保持路面平整,避免因路况不佳增大交通噪声。本项目对近期或中期预测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声屏障的隔声降噪措施,采取降噪措施后,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达标;项目预留跟踪监测费用和环保经费,对于远期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依据运营期跟踪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公路两侧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相关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控规要求,在控规范围内不得新建医院、学校等对声环境要求高的建筑。 2.加强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防治。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有效减少路面扬尘和机动车堵塞时间。收费站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废气排放标准》(GB(略)-(略))后排放。收费站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站区的绿化。 3.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路面保洁管理,收费站日常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收费站管理所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沿线司乘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主体工程完成后,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与补偿措施,对工程裸地进行植被恢复,以保护路基边坡稳定,减少水土流失。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以及减少土壤侵蚀的目的。 5.持续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严控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环境污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已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并编制了《长浏(长永)高速机场中轴大道互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