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覆盖蓬布、控制车速等措施减少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施工废水采用临时简易的沉淀处理,上清液pH调节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移动式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排水管网进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处理。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设置声屏障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消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1类区标准。 4.施工期建筑垃圾中的废金属等外卖给废品回收站、其他不能利用部分送当地建筑垃圾场处理;沉淀泥浆压滤后随场地一同平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维修废油、风机齿轮箱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蓄电池由厂家更换,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不在厂区贮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事故状态下的主变及箱式变压器废油暂排入事故油池,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弃风机叶片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5.主变、箱变事故油池,危废贮存点按重点防渗区管控,事故油池防渗采用钢筋混凝士建造,渗透系数不大于1.0×(略)-7cm/s;危废贮存点防渗采用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不大于1.0×(略)-(略)cm/s。危险废物贮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运需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6.严格控制占地范围,永久占地(略)㎡、临时占地(略)㎡需按批准范围使用,严禁超范围占用耕地、林地及草地。施工前剥离表土并单独苫盖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开展生态修复。 7.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略)-(略))中4千伏/米、(略)微特斯拉标准限值要求。 8.合理布局升压站设备,增大主变与厂界距离;设备及配件确保加工精良,减少火花放电;设置警示标志,开展电磁环境影响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