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泰顺县彭溪镇双源村田岗自然村河道改道工程 | 温州市泰顺县彭溪镇双源村田岗自然村西部农田至项目区块东侧公路外侧 | 泰顺县彭溪镇人民政府 | 本项目区现状为山区丘陵地形,高低起伏,区块内部水系为小型溪沟,水流由西向东汇入宫桥溪,河道宽度2.3~5.0m不等。根据《泰顺彭溪镇双源村田岗自然村家庭农场规划工程》,需对原河道进行改造,以满足项目区块的开发利用。目前项目区已开始进行土地平整工程。(略)年(略)月,根据浙江省水利厅下发水域动态调整问题图斑,经复核,发现项目区内原溪流已被填埋,但水域补偿措施未同步实施,影响区块水系的行洪。为解决区块的排洪问题,保障区域安全,需对原河道实施改道工程。 建设单位于(略)年5月完成立项,取得了批复(泰发改审字〔(略)〕(略)号,见附件3)。于(略)年(略)月委托编制了《泰顺县彭溪镇双源村田岗自然村河道改道工程初步设计》并完成审批,取得了审查意见(见附件2)。根据初步设计资料,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河道(略).(略)m,工程西起田岗自然村西部农田,起点溪底高程(略).(略)m,终点位于项目区块东侧公路外侧,溪底高程(略).(略)m,改建河道的轴线总体沿项目区南侧山体布置。工程所涉河道占用水域面积为(略)m2,占用水域容积约(略)m3,本工程补偿水域面积取(略)年一遇水位的水域面积,工程实施后的水域面积为(略)m2,水域容积(略)m3,新增水域面积(略)m2,新增水域容积(略)m3。且本工程实施后,河道防护等级为Ⅴ级,防洪标准为(略)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略)-(略))的规定,满足流域防洪安全。 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恢复河道防洪、行洪能力,保障流域防洪安全;是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完善水利配套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需要。因此,对河道改道实施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 (略)年(略)月4日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刊登了关于受理《泰顺县彭溪镇双源村田岗自然村河道改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