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中相关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盐城建工环境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执行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或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不外排。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相关标准。施工期施工建筑垃圾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堆放,定期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固废均能合理处置。 2、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冷却后的锅炉排水、纯水制备废水,以及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设备清洗、地面冲洗废水,一并接管至盐城建工环境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锅炉使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中燃气锅炉相关标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相关标准;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相关标准。根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运营期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技术达标尾气通过现有8米高DA(略)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加盖密闭收集+生物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略)米高DA(略)排气筒排放。 4、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东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4类标准值,其余厂界噪声执行2类标准。 5、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6、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略)〕(略)号)中的有关规定,同时应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略)〕(略)号)中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