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项目投料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筛分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隧道窑尾气经“SNCR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化渣剂破碎、筛分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隧道窑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氨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相关标准要求,隧道窑烟气中氯化氢、氟化氢、镉、汞、铅、铬、镍、砷、铜及其化合物参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表1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生产过程中投料、搅拌料、破碎等工序产生的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砖瓦工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山皮土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排入厂区沉淀池内,沉淀后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脱硫除尘废水经多级沉淀(循环水池分四格)后上清液循环使用,沉淀池污泥(脱硫石膏)泵入压滤机压滤后按回用于制砖工序,压滤废水回用于脱硫塔循环水池;湿电除尘器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湿电除尘器,不外排;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设备为机械设备、风机等。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可以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采取各项噪声控制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 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是破碎筛分后收集到的除尘灰,生物质成型燃料点火产生的灰渣、脱硫产生的污泥渣收集后可回用作为生产;静电除尘产生的污泥进行危险废物特性鉴别,尚未取得明确鉴定结果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包装袋外售或综合利用、废布袋综合利用或填埋。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药品、药品废包装及检验废液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以氟化钙污泥为原料生产化渣剂,所含环境风险物质为氟化钙污泥中含有的重金属。通过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施可用有效。废气处理设施每日巡检,进行例行监测。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配备足够事故应急物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综合环境风险评价,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