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市田洋合金模具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配件冲压模具(略)件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赁泉州博源合金有限公司向南安联东金泉实业有限公司购置的闲置厂房,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拟从事机械配件冲压模具的生产加工。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略))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6.2废气
项目修磨废气收集后采用工业吸尘器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工业吸尘器收集效率高,去除效果好,排放浓度能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夜间不生产,运营期间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侧符合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在落实好相关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预计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金属边角料、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吸尘器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售给有关物资回收单位;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电火花油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原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含切削液的金属碎屑经过滤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收集至危废暂存间,由专门的单位回收后作为生产原料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略)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略)
地址:(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