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现有工程和技改工程均要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略)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略)](略)号)中烧结砖瓦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相关环境管控要求。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硬化、设置围挡、物料苫盖、定期洒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甲醇)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略)-(略))规定的Ⅳ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 运营期项目污泥暂存制备废气负压收集后经生物过滤法处理后排放,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煤矸石、页岩及炉渣制备废气,投料口、破碎机口安装集气罩,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粘土、粉煤灰制备废气,投料口、搓土机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搅拌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石灰粉仓上料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以上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隧道窑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石灰石膏脱硫塔+湿电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需同时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的标准限值要求。同时要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略)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略)](略)号)中烧结砖瓦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相关环境管控要求。 无组织管控:(略)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备冲洗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内洒水抑尘。运营期脱硫废水采用旋流器和压滤机进行固液分离,在(略)m3废水收集池沉淀后,循环利用;湿电除尘器冲洗水进入脱硫塔循环池用于烟气脱硫;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污泥压滤废水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生活废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内洒水抑尘。 建设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装修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袋等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送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施工产生的土石方临时暂存,回用于制砖。 运营期项目煤矸石、页岩及工业炉渣制备,粘土、粉煤灰制备、石灰粉仓上料及原料搅拌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制坯产生废砖坯回用于生产;废烧成砖低价出售给附近居民综合利用;脱硫渣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沉淀池底渣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手套、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