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下料切割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油性漆调漆、喷漆、固化烘干及喷枪清洗工序废气经“除湿器+迷宫式漆雾过滤器+沸石转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水性漆废气经“除湿器+迷宫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及二甲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略)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再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水排放执行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设备为泵类、风机等。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各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有金属边角料、废钢丸、焊渣、废气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漆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清洗废液、废沸石、废催化剂、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含油抹布及手套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包括丙烷、液化石油气、二甲苯、油漆、稀释剂、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清洗剂等。构成危险单元的设施包括生产车间、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等。项目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重点做好场所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厂区设置处理设施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应急管理计划,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并跟踪监测,并采取相应措施,配备消防、应急材料等。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配备完善的消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综合环境风险评价,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