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强化巡检,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项目送出线路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道路等场所,其频率(略)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略)kV/m的控制限值。 2.从严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施工占地面积;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加强水土保持,减少对施工区域周边地表植被的压占,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进行植被、地貌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保护,严禁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 3.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物料堆放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等防尘抑尘措施。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管理,定期检查维修,最大限度降低燃油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及排放。 4.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塔基浇筑采用商品混凝土,无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依托旭储景能(略)MW/(略)MWh独立储能电站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运行期,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及排放。 5.严格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回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和填埋;土石方通过内部平衡,无弃方。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6.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输变电线路沿线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2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