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监控计划,选择合适的施工方式,避免破坏环境。严格限定大型机械进入施工场地,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道路进行行驶,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在公路两侧地界以内的山坡地,严格按设计要求修建护坡或者其他土地整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区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道路尽可能在现有道路上布置规划,风电场内的检修专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项目建设后对工程占地破坏的山地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对临时占地破坏的山地尽最大可能恢复植被,加大绿化面积,降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工程施工、公路修建和房屋建筑等人为活动中都应该重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采取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的措施,在施工区及其周围应竖立防火警示牌,搞好消防设施建设,防止森林火灾。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并覆土恢复植被,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采取覆土植草。进场和场内道路进行边坡防护和植被恢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风机吊装平台(含风机基座和箱式升压变电站基础)、道路工程、直埋电缆沟槽、架空线路塔基开挖的表土就近临时堆放于弃土场尾部设置有临时表土堆场,采取遮盖措施,防止大风引起扬尘污染。协调施工季节,在开挖活动集中的场内道路、风电机组等开挖区非雨日采取洒水措施,以加速粉尘沉降,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和时间。优化爆破工艺,爆破应多打眼、少装药的方式,减少爆破振动,爆前采用喷雾洒水,在爆破时均匀布孔,严格控制单耗、单孔药量和一次起爆药量,提高炸药能量利用率。建筑材料堆场采取土工布围护,并由人工定期洒水,以保证材料一定的湿度,对于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应按指定的堆放地堆放,场地周围采取围挡的措施,防止大风引起扬尘污染。定期对设备、材料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特别是运输道路居民聚集区域和学校区域要适当加强洒水次数,运输车辆必须密封或加盖防尘布。运输车辆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严禁报废车辆和机械设备进场,燃油机械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同时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进行监测。营地食堂油烟经自建房厨房配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管道排放。通过上述措施,确保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经旱厕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村民清掏后用作农肥。项目施工期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经在洗车区设置一座1m3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道路洒水。为进一步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施工场地场外设置雨水截流沟,砂石料堆场采用篷布进行遮盖,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直埋式集电线路、道路等施工应及时作好回填、边坡防护、防雨水冲刷等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生态恢复设计、恢复,做到“边施工、边恢复”,减少雨水冲刷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到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中降低人为噪声,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物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对外交通干线上的运输车辆特别是居民点处设置警示牌,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爆破过程中,优先采用先进爆破技术。确保施工期产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设置6个弃渣场,项目建设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堆存。剥离的表土就近堆存在项目占地红线范围或运至项目弃渣场内设置的表土临时堆场内,并采用编织袋装土垒筑成临时挡墙,在施工期结束后,回用于覆土,恢复植被。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护保养依托长顺县及周边城镇的维修店进行维护保养,施工期无废润滑油等危险粪污产生,不设置危废暂存间。 6.弃渣场的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设置的弃渣场下游应建拦渣坝,上游及两侧设截水沟。墙身伸缩缝的预留与塞封接缝平直,塞缝严密,泄水孔排水坡按相关标准埋设,并保证泄水孔排水通畅,墙面应光洁、平整、密实,无蜂窝、麻面现象,墙顶、两墙面与基础连接处应密贴封严,挡墙养护期间避免碰撞、振动和承重,防止砌体损坏,墙背填筑应人工分层夯实等。严格控制弃土场占地范围,将渣场内的表层土剥离后单独堆存在各弃土场尾部设置的临时表土堆场内,并用填土麻袋挡墙拦挡。堆渣前,在弃土场出口设挡渣墙,在弃土场外围设截水沟。堆渣完毕后利用表土对渣面进行土地整治并全面撒播草种,防止发生新的水土流失。弃渣过程中,应分层堆放,层层压实,合理确定坡度。 7.施工(检修)道路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选线,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优化道路及线路布设,尽量利用已有道路,新建路段避开陡坡和植被较好路段,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工程征用的土地范围内,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不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生态敏感区。道路临生态保护红线或基本农田路段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开挖渣土及时清运至项目施工区域内设置的弃土场堆存,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道路段堆放开挖弃渣和临时筑路材料,同时,在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施工道路一侧严格控制开挖红线,严禁超界开挖,尽量向对立侧进行扩宽施工,最大限度降低道路施工对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造成影响。 8.集电线路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集电线路用地及开挖范围,不得越界施工。施工前对架空线路塔基基础剥离表土堆放于塔基征地红线范围内,塔基施工结束后用作区域覆土绿化,直埋电缆线路开挖范围内的表土剥离堆放在作业场地电缆沟一侧,沿线及周边采用草袋土临时挡墙拦挡。施工完毕后对塔基和电缆沟施工扰动未占压裸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表土回覆,全面撒播草种,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 9.动植物保护措施 施工活动尽可能避让茂密的林木或灌木区域,避让冲沟、洼地等两栖动物的栖息地。施工期进行生态观测和监理,重点进行迁徙鸟类及其通道的调查,及时优化调整施工时间、措施,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每个风机塔施工完成后,对其临时占地合理绿化,尽快恢复动物生境。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动物繁殖期等敏感期,缩小影响范围,缩短影响时间。减少人为对环境的干扰、污染与破坏,从根本上有效保护评价区内鸟类及其它动物。 (略).水库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场区内分布的2处水库,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控制开挖边界,严禁将开挖产生的弃渣和临时筑路材料堆放在水源附近,严禁施工期对水库造成影响。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风电场建成后,禁止随意砍伐破坏植被,对于风机基座周围植被的恢复,植被选用当地物种,以补偿工程建设引起的植被损失生物量。风电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减少夜间灯光投射,减少对兽类惊扰影响。防火、禁猎,保护风电场周边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灌丛、草丛、地被等植被,保护动物的生存环境,加强风电场员工的宣传教育,严禁人为捕获蛇类、蛙类、鸟类等保护野生动物。对所有的电缆沟,管道洞口进行封堵。加强鸟类保护,尽可能避开鸟类主要活动区,采用雷达监控设备持续监测风场对鸟类的影响,及时观测鸟类动向,在候鸟在迁徙高峰期间,如遇到大群候鸟停歇在风电场附近,采取驱赶措施,必要时应当停机驱赶。工程管理人员,应将鸟类伤亡情况(特别是保护动物资源)及时汇报当地主管部门。为减少鸟类碰撞风机叶片的机会,风机叶片应当用橙红与白色相间的警示色,风力发电机的机件使用非反光涂料,以及安装智能(超声波等)驱鸟装置,减少对鸟类的影响。项目运行后期,在恶劣天气下为保护设施将停止风机的运营;为保护鸟类,把风机定期检修放在鸟类迁徙季节,尽可能减少及停止部分风机的运营。设立鸟类保护、救护管理制度,与鸟类保护团体合作,要求员工遇到受伤的鸟类应及时开展救护行动。禁止伤害、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行为,禁止破坏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加强工作人员环保教育,项目运营期应保证每年开展员工环保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保护候鸟意识,按相关规定及国家、贵州省相关法规要求,禁止捕猎候鸟、捡取鸟蛋、破坏候鸟栖息地等行为。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风电场建成投入运行后,以风力发电,项目自身不产生大气污染物。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风机区域的管理和巡检维护由仲元山(略)kV升压站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本项目无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营运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机噪声和(略)kV箱式变电站产生的噪声,运行期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在其中风机周边加强绿化,将风机噪声影响减少到最低,防止扰民。加强检修道路的维护,加强车辆维修保养、途经居民点附近路段时禁鸣。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风机区域的管理和巡检维护由仲元山(略)kV升压站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运营期无生活垃圾产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废润滑油、废油抹布、清洗剂等危险废物采用专业容器收集,收集后依托仲元山(略)kV升压站危废暂存间((略)m2)暂存,并定期及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退役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服务期满后风机叶片交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再利用。项目使用的箱式升压变压器,服务期满后交由有资质的变压器回收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掘除硬化地面基础,对场地进行恢复。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对于项目厂区原绿化土地应保留。掘除混凝土的基础部分场地应进行恢复,恢复后的场地则进行洒水和压实,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和对土壤的风蚀。根据项目周边资源禀赋、自然生态条件、因地制宜,运营管理单位制定生态修复方案,重建与当地生态系统相协调的植被群落,恢复生物多样性。风电站服务期满后,企业必须严格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无遗留环保问题。 7.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风机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废电容器等事故状态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