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该工程涉及舞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象狮坡森林公园以及雪峰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应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做好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后将工程临时占地、取土场、弃渣场、表土临时堆置区等区域及时进行清理、恢复、绿化,保护生态环境;项目施工应在枯水期开展,尽可能缩短工期,减轻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生态流量泄放(生态基流(略).7m3/s)及增殖放流措施。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砼搅和冲洗废水、灌浆废水、机械车辆维修冲洗含油废水、基坑排水等各类生产废水,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分别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分类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和水库管理所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菜地施肥,不外排。保护工程周边植被,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定期打捞和清理漂浮物。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混凝土,按照扬尘防控“6个(略)%”要求,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作业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施工期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表土临时堆置区内,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利用;施工弃渣送弃渣场处理,施工建筑垃圾按照资源类和处置类进行分类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村组垃圾收集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及时对拦水坝和发电引水口前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弃渣场建设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并重点做好场外截排水和边坡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稳定堆存,服务期满后立即进行生态恢复。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综合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工程措施降噪,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要限速、禁鸣,夜间和午休时间停止非必要的噪声设备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相关排放限值,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 6.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施工期要关注地质预报,以疏为主、疏堵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地下水保护。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存放等场所地面防渗漏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环保专业人员和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