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本次变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面/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真空泵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新增的喷淋塔废水、真空泵废水回用于副产硫氢化钠生产;地面/设备清洗废水经化学沉淀+絮凝沉淀处理后再与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生化反应器进行生化处理,废水中pH、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全盐量满足企业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的接管标准,硫化物、挥发酚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中限值,动植物油、石油类满足《污水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略))中B级标准后排入江西万载工业园区鹅峰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锦江。 本次变动后厂区排放口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 0.(略)t/a、NH3-N 0.(略)t/a;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新增主要污染物环境排入量分别为COD 0.(略)t/a、NH3-N 0.(略)t/a。 变动后,全厂厂区排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 4.(略)t/a、NH3-N 0.(略)t/a;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主要污染物环境排入量分别为COD 1.(略)t/a、NH3-N 0.(略)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次变动后废气主要包括车间工艺废气、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储罐区废气等有组织废气,以及生产车间原辅材料投料出料、危废库、污水站等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略)车间工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TVOC、NMHC执行江西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二部分:(略) (略)车间工艺废气中的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其他工艺废气经“捕集器+两级冷凝+哌嗪及氢氧化钠吸收”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TVOC、NMHC执行江西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二部分:(略) (略)车间工艺废气中乙硫氮、福美钠、重捕剂工艺废气经“哌嗪及氢氧化钠吸收”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TVOC、NMHC执行江西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二部分:(略) (略)车间工艺废气中的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其他工艺废气经“捕集器+两级冷凝+哌嗪及氢氧化钠吸收”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TVOC、NMHC执行江西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二部分:(略) 危废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VOC、非甲烷总烃、酚类等,通过对危废库封闭管理,并在危废库安装抽气系统,废气集中收集至(略)车间高效浮选药剂工艺废气处理系统。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生产车间原辅材料投料出料、危废库、污水站等产生的废气。通过采取进出料采用管道输送,生产时在密闭反应釜中进行,各类压滤、料仓、计量罐等均密闭,加强生产设备和集气管道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TVOC、NMHC执行江西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二部分:(略)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次变动后全厂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袋(内包装袋)、废包装桶(破损)、废水处理污泥、实验室废物、废过滤材料、废渣、冷凝废液;一般固废包括废布袋(外包装袋)和废分子筛;生活垃圾。 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未破损的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在厂区内参照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暂存于空桶堆场。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袋(内包装袋)、废包装桶(破损)、废水处理污泥、实验室废物、废过滤材料、废渣、冷凝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袋(外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平面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和环境监测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你公司应按要求在厂区内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施。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本项目(略)车间、罐区、危废库各设置(略)m卫生防护距离,(略)车间、(略)车间、(略)车间、污水处理站各设置(略)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要求,对现有项目进行提升改造,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对现有问题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