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峰俊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可降解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股室:(略)
公示期:(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单位:(略)
三、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峰俊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拟在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安园大道与红源大道交口东北侧,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3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租赁安徽梓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厂房进行生产活动,总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主要配置吹膜机、制袋机、搅拌机等机械设备,新安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可降解塑料袋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略)吨可降解塑料袋的生产能力。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略)-(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略)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略)塑料薄膜制、C(略)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本项目属于名录中:(略)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吹膜过程塑料粒子受热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制袋过程薄膜热压过程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食堂日常运营产生的油烟;本项目吹膜过程和制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在每台吹膜机和制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通过管道汇总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对外有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油烟从专用油烟管道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以及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需分别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略)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厂区职工生活用水、食堂用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由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组成。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和消声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的产生。采取措施后,该项目的厂界噪声值需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包含塑料颗粒、塑料边角料、残次品以及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通过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包含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以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
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定期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危险废物按照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运输;加强员工日常风险防护宣传和管理。
七、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及规划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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