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小竹芒,地理坐标:(略) 为满足市场需求和丰富公司产品,本次扩建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红酸汤生产线建设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新增年产红酸汤火锅底料(略)吨、豆米火锅底料(略)吨、油辣椒(略)吨、辣椒制品(略)吨、固体调味料(略)吨、调味品(略)吨、淀粉制品(略)吨、腌渍辣椒制品(略)吨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占总投资的3.(略)%。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利用既有工业建筑进行适应性装修,不需要涂料、饰面等化工产品装饰。施工废气来源于厂房加高、增设隔断、设备安装及清扫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项目施工工期较短,产尘量较小,且设备安装是在厂房内施工,通过实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定期洒水等措施,施工扬尘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产废水来源于设备冲洗、清洗离场车辆的清水池形成废水等,施工废水不得排入大竹河,施工涉及的物料堆放均应尽量远离大竹河。在北侧场地出入口低洼地带修建1座临时沉淀池,集中收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工序,不外排。施工场地内不设置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龙里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厂房内部隔断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噪声源主要有电钻、电锤、手工钻、无齿锯等。施工期需选用低噪设备,并对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缩短施工周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可回收的装修垃圾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残砖、废弃混凝土等不可回收部分运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次扩建项目采用1台1.5t/h天然气燃气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 (2)本次扩建项目设置有(略)台燃气炒锅,炒制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湿法油烟处理器处理后经1根(略)m高DA(略)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区内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厂内排水管线。原料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油烟净化废水、锅炉系统废水等约(略).3m3/d,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略)m3/d,采用“隔油池+调节池+厌氧/好氧池+沉淀池”的主体工艺)处理达到《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龙里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并对高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和4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检验废物(废试剂、检验废液、废样品)和废机油等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6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贮存于车间内单独的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约6m2),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略).2-(略))及其(略)年修改单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分区分类暂存原料杂质、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尘灰、废包装材料、隔油池油脂等,原料杂质、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尘灰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隔油池油脂收集后委托专业处理单位处理,蒸汽发生器软水制备树脂更换时由供应单位带走;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