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运输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覆盖蓬布,施工过程使用的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严禁车辆在行驶途中泄漏建筑材料。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小七孔镇播尧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夜间施工,运输通过居民点时应限速行驶、禁止鸣号等措施进行控制,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堆放后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场妥善堆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部分车间装修产生的油漆、涂料容器等固体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锅炉废气处理 生物质锅炉烟气采取低氮燃烧+脉冲高效除尘器处理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要求后由(略)m高排气筒排放。 (2)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净化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小型标准,引至楼顶排放。 (3)无组织臭气 加强车间通风,及时做好副产品的收集、干燥及外运,污水处理站周边喷洒生物除臭剂,对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时干化后外运处理等,各池体加盖,污水处理站集水池、厌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设置吸风口收集废气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副产品加工车间产生的恶臭,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氨、H2S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4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采用清污分流方式,缫丝生产废水经主产品废水处理系统(工艺:(略)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如下: 防渗分区表 序号 | 防渗区域 | 防渗类型 | 防渗要求 | 1 | 办公生活区 | 简单防渗 | 简单硬化 | 2 | 其他车间 | 3 | 缫丝生产车间 | 一般防渗 |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略)-7cm/s | 4 | 副产品车间 | 5 | 事故池 | 6 | 化粪池 | 7 | 隔油池 | 8 | 一般固废暂存间 | 9 | 危险废物暂存间 | 重点防渗 |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略)-7cm/s | (略) | 污水处理站 |
4.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危险废物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理处置,严禁随意倾倒、丢弃,贮存场所防风、防雨、防晒,并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在场区内应避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基础必须防渗。 (2)场区的道路、地面等进行硬化处理,防止废水发生“跑、冒、滴、漏”现象时污染地下水环境。严格按照场区的绿化方案进行喷酒绿化,对于所有的输水管道等均采取防渗措施,如对地面进行碾压、夯实,并在地下设置防渗塑料等,管道材料使用防腐材料,防止具有腐蚀性的液体泄漏污染地下水,以保护厂址附近的土壤。 (3)合理使用绿化用水,禁止未经处理的污水用于厂区绿化,避免废水渗透进入地下水,在厂区域设置截水沟,防止雨水进入造成溢流而污染周边土地。 (4)在厂区内安装视频监控,方便监督管理。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需在增设减振机座和软性连接,对送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风管采用岩棉隔噪层;引风机加设减震基础、消声器等措施。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通过阻隔、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废机油、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气处理产生的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及(略)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丝绵、条吐、茧衣、汰头、蚕蛹、蚕渣生产产生的废料等可作为副产品外卖。废丝外售给绢纺厂利用。 (3)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有关要求设置一般固体废暂存间((略)m2),分区分类暂存烧碱外包装、废树脂、锅炉灰渣与除尘灰;产生的烧碱外包装委托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树脂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锅炉灰渣与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给当地村民作为农肥使用。 (4)污泥在池内经采取机械压滤干燥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